1、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;
2、组织编制监理规划,审批监理实施细则,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;
3、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排监理人员进场,检查监理人员工作,调换不称职监理人员;
4、组织召开监理例会;
5、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,并提出审查意见;
6、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、施工组织设计、技术方案、进度计划、应急救援预案及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;
7、审查开复工报审表,签发开工令、工程暂停令、和复工令;
8、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;
9、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,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,组织审核竣工结算;
10、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;
11、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,合同争议、处理索赔、审批工程延期;
12、组织验收分部工程,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材料;
13、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,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,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,参与工程竣工验收;
14、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;
15、组织编写监理月报、监理工作总结,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。
公司经国家工商总局批准,成立于2001年,公司注册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:各类项目工程咨询;工程设计;工程造价咨询;环境评估;各类招标代理;房屋、市政、电力、公路、机电安装工程监理;兼有燃料油进口及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、金融及资产管理、文化产业等多种经营范围的综合性集团公司。
公司受到国家领导人和各界权威人士、技术专家、贸易、投资领域人士的热切关注和大力支持,国内拥有覆盖全国的经营网络和服务团队,国际上拥有中东和非洲地区的经营网络及服务团队,现有员工1200余人,拥有11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,12家分支机构,服务网络遍布全国的集中式管理的集团管理模式。